针对判决书生效后,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毛某,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执行法官高原多次向其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说服教育,毛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履行义务,于11月8日主动来到该院一次性支付了20万元执行款。
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肩负着及时收回案件标的款的重任。而能否通过有效途径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直接关乎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对此,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善于运用网络查控系统,让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能及时查询到自己所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较好地解决了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