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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送达云平台”助力“智慧执行” 金明区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聚焦发力

发布时间:2018-04-18 13:57:31


4月17日上午,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合作的“阳光司法送达云平台” 上线启动暨签约仪式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隆重举行。该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将助力破解执行送达难问题,开启了法院电子送达业务新篇章。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世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李荣伟,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干部刘娜,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凤军,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刑允波,以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副总经理石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政企部主任徐炳卫出席了签约仪式。

“阳光司法送达云平台”的工作模式,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和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总体目标,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项全新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受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社会诚信缺失等因素影响,当事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等现象十分突出,法院只能采取公告等形式送达文书,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和当事人权利保障不到位、不充分。当前,“送达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审判公正与效率的“顽疾”之一,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法院系统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全面规定了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短信和微信送达以及电子送达等形式及其效力,给一直以来的“送达难”问题带来了重大利好。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以此为依据,探索运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和方法,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封分公司合作运行“阳光司法送达云平台”,建立对外数据发送对接三大电信运行商,对内业务管理对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的“电子送达云平台”,实现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流程化。电信运行商通过系统向受送达人发送相关电子法律文书,同时将已读情况反馈到送达平台,生成截图作为送达回执。这既减少了案件文件打印、干警送达、记录签收等工作步骤,也避免了纸质材料丢失的风险和人为失误操作,大大降低了送达工作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该平台的建成和运行将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快、受众广、成本低的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执行”新模式,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聚焦发力。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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