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通过对应聘人员的学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现有89名考生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可进入笔试,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夏雪 46 张小甜
2 李天超 47 代佳佳
3 朱婷婷 48 常天云
4 赵莎莎 49 刘玲
5 安南南 50 赵京
6 李闪闪 51 王雪婷
7 李袁 52 董瑶
8 逯洺 53 齐萌
9 杨丽怡 54 张东婷
10 代梦琪 55 王妍
11 郭中慧 56 任明阳
12 杨洋洋 57 金金
13 汪爱丽 58 朱莹
14 翟雅洁 59 石明明
15 张慧敏 60 王菁
16 张玉立 61 范荻
17 徐筱萌 62 赵亚文
18 阮静岚 63 栗翔
19 马馨 64 唐佳琪
20 杜梦迪 65 邢夏梦
21 徐涵 66 赛瑞瑞
22 辛亚萌 67 可欣
23 赵一桦 68 郑颖颖
24 王梦茹 69 赵月
25 李青璐 70 张婧媛
26 陈瑞芳 71 王鑫
27 仇舒雯 72 郭会洁
28 陈富萍 73 石子慧
29 宋畅 74 张雨
30 杨晓威 75 李林
31 孙鹏飞 76 马闫平
32 文敬泽 77 杨超杰
33 张卫东 78 王丁文博
34 霍二彬 79 李凯
35 栗琦炎 80 刘洋
36 徐家浩 81 何贞
37 韩永胜 82 王帅
38 刘旭 83 蒲煜
39 李世麟 84 董其杭
40 李翔 85 娄媛婧
41 赵丽华 86 陈晶
42 胡媛洁 87 张志斌
43 高倩倩 88 刘方琳
44 尚乐 89 张素娜
45 郝澍葳
如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金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