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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10 10:43:48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

    《意见》分析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张程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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