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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梅在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5-04-27 11:04:02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4月23日在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时强调,要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反家暴意见》)为关键,以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反家暴试点工作,促进我国反家暴事业的全面发展。

    黄尔梅充分肯定了莆田市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她指出,莆田试点启动一年来,我国反家暴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今年3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反家暴意见》,今年下半年,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性法律——反家庭暴力法也有望提交审议。各试点法院要借《反家暴意见》出台的东风,借鉴学习莆田试点的经验做法,从理念、制度和实践各方面提升,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全面推进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提供实践参考。

    黄尔梅强调,下一步应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反家暴试点工作。首先,要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认为“家庭暴力属家务事,公权力不宜介入”的观念,树立起及时、有效干预的理念,对家庭暴力该介入的介入,该立案的立案,绝不能相互推诿,置之不理。对包括家暴受害人在内的整个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应树立予以“特殊、优先、积极保护”的观念,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其次,要以贯彻落实《反家暴意见》为关键。要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反家暴意见》,做到熟练掌握,正确适用,公正、规范地审理好家暴犯罪案件。最后,应以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为核心。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开展联动工作,与反家暴的预防、处置、惩罚、矫治等相关联的各部门和团体协调,健全工作制度,畅通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在莆田期间,黄尔梅还深入当地法院、妇联以及SOS儿童村调研指导反家暴联动工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张程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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