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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5-04-22 10:35:58




    4月20日下午,金明区人民法院召开“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动员会,区工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张勇兵、副组长樊东升,成员彭国锋、崔恒、胡健出席会议。

    会上,金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庞新强宣读了《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一学两争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一学两争三优”活动督导组的通知》、《关于开展“一学两争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一学两争三优“活动的意见》。  

    金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建新对 “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作动员讲话。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区工委“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做好“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创新动作”。具体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学争优”活动,是统一思想、提升思想的重要举措,活动绝不是可搞可不搞的,全院全体干警要人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二是开展这次“学争优”活动,就是要把作风建设与正风肃纪、优化环境、推动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真正把精力放在干事业上、把才干用在促发展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三是切实把握“学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要抓牢学习这个基础,同时要增强“两争”的能力。四是扎实推进“学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争优”活动,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坚持求实、提交、从严,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工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张勇兵为活动开展作指导讲话,并就本院如何深入开展活动提出意见:一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活动的基本要求。全面准确吃透区工委精神,深入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弘扬焦裕禄精神,争做廉洁从政模范、争做干事创业模范,开展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环境、争创优异成绩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二是真抓实干,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干事热情,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规定动作做扎实,自选动作有特色。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三是务实从严,扎实开展督导工作。区工委督导组将以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督导组也要切实履职,以身作则。

责任编辑:张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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