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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邹碧华那样 传播法治观念

发布时间:2015-03-24 10:17:13


     近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刊登的“庭前独角兽”系列讲座短小精悍、发人深思。“庭前独角兽”是邹碧华的博客名、微博名和微信名,在中国法院网点击播放相应的讲座视频,这位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形象便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行诚为法官典范,学堪为后辈之师!我们学习邹碧华精神,还应当向他学习如何有效地传播法治观念。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并不是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观念以心灵为终极载体,每一个法官都是传播法治观念的媒介。作为法治观念的传播者,理应通过娴熟的庭审驾驭、透彻的文书说理、易懂的普法讲解、细致的案例撰写等方式,让法治观念渐入人心,如此才能早日实现全民知法、懂法、信法、守法。

    有效传播法治观念,需要夯实理论基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法治观念传播契合形势、符合实际。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才能知大局、识大势,明要领、懂规律,才能具备较强的洞察力,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全面分析问题、统筹解决问题。要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法律是经验的艺术,法学理论总结、提炼着法律实践的精要之处,实践不断推动法学理论的更新和深入发展。学好用好理论能够在法治观念的传播中提高效率、事半功倍。

    有效传播法治观念,需要拓广社会知识。法治国家的建设涉及社会结构的全方位、各领域,有效传播法治观念,需要将法律实施与各行业各阶段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法律是刻板的,法律实施是生动的。法治观念的传播,不仅要把法律的篇章节条款项转化成案例形式,让不同职业身份的人获得基本认知;还要让他们在纵向上触碰立法背景,在横向上触及不同案件背后法律方法的差异生活经验的差异、利益衡量的差异,以及产生这些差异的深层次原因,通过比对剖析,形成立体的法治观念。

    有效传播法治观念,需要掌握丰富实例。传播法治观念是一个与批驳相反观念、修订相异观念同时进行的过程,它比写论文、写评论难度可能还大。不仅需要严密的逻辑建构,同时需要更为丰富的实例支撑。邹碧华在讲座中提到了如何说服别人的问题,完全用理论未必服人。因为不具备同样的理论背景,有的人可能会反感用理论说话。特别是当人到了一定年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之后,生硬的文字宣导、空洞的语言说教很难对其头脑中的固有观念形成冲击。这更需要用事实做论据、用实例讲道理。从对方熟知的领域选取素材,来证成一个抽象的观点,以其他学科领域典型或新颖的实例为辅,在此基础上或层层深入、或抽丝剥茧,最终求得受众对法治观念的认同和接受。

    有效传播法治观念,需要法律人薪火相传。法治观念的传播,不仅需要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当事人、对社会加以引导、教育,还需要对后辈进行引领和带动,让更多人自觉有效地传播法治观念。邹碧华深入浅出地倡导“为梦想活着”、“为社会创造价值”,用生动的讲解把个人努力和社会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不仅用“你就是你的时间”,更用自己的行动握紧了时间,留下了美丽的生命轨迹。学习邹碧华精神有效传播法治精神,需要我们法律人一代代薪火相传。

责任编辑:张程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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