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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案在村里开庭

  发布时间:2010-10-22 13:06:25



    赡养案在村里开庭

    中国法院网讯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针对赡养案件增多,双方对立情绪突出的特点,从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在加大对赡养案件的调解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及时有效化解赡养纠纷。

   一是采取巡回审判方式,突出一个“便”字。该院辖区因赡养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原告基本上都是年老体弱的老人,他们多居住在农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法院一趟不容易。针对这一特点,该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不定期到交通不便,赡养案件集中的乡村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现场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

    二是重在调解,突出一个“和”字。赡养纠纷案件是一类多发且较为特殊的案件。这类案件争议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利益关系,当事人对家庭和谐的诉求和对金钱或利益的诉求往往交织在一起,法官审理此类案件不仅要讲法理,而且要讲情理。为此,该院审理此类“剪不断、理还乱”的赡养案件,一般以调解为主,免伤亲情,达到家庭和睦相处,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目的。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通知双方到场先行庭前调解,通过耐心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处理意见,认真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针对大多数当事人不愿在庭上相见,法官调解一般在调解室或老人家中进行,通过明理释法,敦促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家庭内部矛盾。

    亲情感化,突出一个“情”字。庭审后,法官继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子女的赡养认识,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有针对性地发挥当事人的亲友、当地基层组织在调解中的亲和力和作用力,引导双方“思前想后”,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争取在宣判前平息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图为该院民事审判庭在杏花营镇杏花营村现场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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