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路过开封市金明广场,LED大屏幕显示器上赫然显示10名“老赖”照片、姓名、涉案金额,推进疑难案件的执行。在强大的舆论和执行压力下,3月6日一名“老赖”先期交了两万元现金,下余6万元也将在随后的两个月内履行完毕。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封市金明区法院通过对近几年实际执结案件的排查,将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较为严重的,以种种方式规避执行的,长期外逃的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执行标的、失信情节、法律文书编号五项内容进行公布。春节过后,金明区法院开始公布首批10人“老赖”名单,公布期限为15日,每天在金明广场LED显示大屏幕滚动播出5次,每次30分钟。
此次采取曝光“老赖”名单的方式,不仅展示法院在办理案件的公开、公正,还可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社会压力,促使其能够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金明区法院还将陆续扩大曝光名单,并将“老赖”的信息向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通报,加大对这部分人的打击力度,及时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司法权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