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残疾人向医院索赔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领刑
通许县农民孟兆忠为向医院索赔,雇佣残疾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今天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2009年2月,被告人孟兆忠因其孙子孟某与开封市儿童医院发生医疗纠纷,雇佣冯庆平向儿童医院要钱。2009年2月27日,被告人冯庆平、陈朋章带领张某某、朱某某、申某某、仝某某、毕某某等十余名残疾人开三轮车对儿童医院和开封市卫生局进行围堵,以拍门叫骂、装病等行为予以威胁、逼迫答应其条件,致使市卫生局无法正常办公,迫使儿童医院拿出现金45000元。冯庆平对孟兆忠谎称儿童医院赔偿了20000元,将6000元作为残疾人的报酬留下,给孟兆忠现金1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兆忠雇佣他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作为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的辩护人无罪辩护意见于本院查证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该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