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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约人调解 大打出手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0-08-27 10:07:59


恋人分手约人调解 大打出手被判拘役

    恋人分手本是正常之事,约人调解也在常理,没想到对解调人大打出手构成故意伤害罪,今日,河南省开封市区法院依法判处李占胜拘役5个月。

    经审理查明,住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王庄村6组农民李占胜和同村村民王某曾是恋爱关系。今年3月10日21时左右,王小彦、赵改成被王某邀请去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王庄村王某家中帮忙调解她和李占胜之间的纠纷,王小彦、赵改成与被告人李占胜发生争吵,李占胜持铁锹将王小彦左胳膊前臂打伤,持破碎的啤酒瓶将赵改成头、颈部扎伤。经法医鉴定,王小彦损伤程度为轻伤,赵改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小彦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占胜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小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4000元,已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占胜因故与他人发生矛盾,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与本院查证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案发后,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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