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制度 遏制失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上个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抓住了关键和要害,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
一、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其次,信用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增进社会成员之间互相信任,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必须加强信用建设。第三,信用建设是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要想立足于社会,求生存谋发展,必须加强信用建设。第四,信用建设也是简政放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简政放权的核心是政府少管,政府少管的前提是市场主体遵章守法、讲究诚信。
二、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信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社会信用建设的客观规律来看,制度建设是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必然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想取得实效,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引导人们自觉守信的长效机制,把失信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诚信缺失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
三、认真履行协调联系职责,全力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认真履行协调联系职能,重点加快十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加快建立统一信用代码制度。通过统一信用代码为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一个“身份证号”,作为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二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征集制度。通过征信机构以多种方式征集、整合信用记录,使每一个法人乃至自然人的每一项信用行为都留下准确、可追溯的记录。三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通过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有序公开信用信息,实现地方、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四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并作为必备要件或重要参考依据,促进自然人和法人自觉守信,并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五是加快建立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对监管对象进行内部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对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评价。六是加快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制度。从法院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征缴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做起,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和行业禁入制度,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七是加快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推动相关部门在公共管理中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八是加快建立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制度。大力开展“信用城市”创建活动,以城市、村镇、社区、企业等试点示范为引领,为全国信用建设积累经验。九是加快建立诚信宣传教育制度。将信用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全民诚信水平。十是加快建立信用建设考核制度。推动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维良)
尚德守法 综合施策
食品药品领域诚信建设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形成尚德守法的社会风尚,筑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自组建以来,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积极构建诚信建设共治体系。一是增强企业法律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提升政府尚德守法引领作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三是倡导全社会树立尚德守法价值取向,建立投诉举报激励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监督、消费者投诉举报。
二、着力夯实诚信建设法制基础。通过完善食药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目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还研究制定了《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在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充实了有奖举报制度、惩罚性赔偿机制、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不断完善诚信建设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季例会和工作考评通报制度。着手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参加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四、示范引领尚德守法社会风尚。在全国启动了“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弘扬食品药品行业品牌诚信文化。6月,举办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尚德守法良好社会风尚。
五、重拳打击失信败德不法行为。上半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约13万件,药品案件约9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00余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200多个,涉案金额约30亿元。严肃查处上海“福喜过期肉”问题。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假冒伪劣、违法犯罪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抓紧出台“黑名单”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不良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红榜”制度。
二是进一步增强尚德守法外部约束。监督企业建立保证质量安全的内控制度,严格日常监管,让企业感到有责任、有压力。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国界的稽查办案协作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不法分子出重拳、下猛药,使其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鼓励媒体监督、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推进诚信教育常态化。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广泛宣传诚信立业、守法经营的典型经验,加大褒扬激励力度,让人们树立起诚信经营是品牌荣誉、是经济资源的价值理念,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滕佳材)
专项治理 突出“三重”
近年来,上海突出问题导向、凸显实践特色,重教育、重考评、重治理,汇聚各方力量,积极推进诚信建设普及化、常态化、法治化,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取得一定成效。
一、重教育,推进诚信建设普及化。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化建设,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是基本前提。一是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教育。上海围绕“信用与政府职能”“信用与百姓生活”“信用与市场环境”“信用与转型发展”等专题,持续开展“诚信活动月”活动。二是有效开展“地铁逃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2013年起,上海市文明办会同申通地铁集团,在全市地铁站点开展“倡导文明乘车,制止逃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为主、舆论当先,全市报、台、网整体联动,邀请各界代表参与电视访谈节目,官方微博发布“地铁文明”的讨论帖宣传短片在站厅LED屏及移动电视上滚动播出。三是坚持诚信建设的日常宣传。
二、重考评,推进诚信建设常态化。通过强化对不诚信行为的量化记录、档案管理,让人们对诚信有敬畏、对失信有顾忌。一是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规章。制定了《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专门开展了《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的立法研究。在整治“地铁逃票”方面,2013年通过了《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相关法规条款,将无车票乘地铁、冒用伪造证件乘车及其他逃票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二是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13年12月,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目前向平台提供信用信息的职能部门达67家,确认提供信息事项超过1200项,信息涉及法人138万、自然人2500万,可提供查询数据近3亿条,做到了各领域信用信息记录统一公开和跨领域、跨部门的共享。三是强化信用信息的日常应用。重点加强个人征信系统的延伸拓展。比如,上海市公务员局从今年起,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从明年开始应用到公务员考录用环节。
三、重治理,推进诚信建设法治化。2013年以来,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上海在交通、食品安全、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推进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一是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上海开展的“地铁逃票”整治活动,2013年查获各种逃票9.6万人次,较2012年(近20万人次)下降50%。2014年,专门组建了轨道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上海继续探索征信系统在公交、铁路、快递、物业等公共领域的推进。二是聚焦社会关心的生活领域。上海的“全国文明城区”率先试点、示范先行。长宁区开展“医食住行”诚信创建。浦东新区开展“百个诚信商店”等“六百”主题实践活动。三是聚焦社会关切的公共领域。市民政局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制订实施《社会组织不良行为记录标准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上海市监察局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中,研究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履职绩效评估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会议要求,重行动、抓落实,进一步健全长效制度,努力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更大的作用。(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