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也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到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从“言必信,行必果”到“择其善者而从之”,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个人行为的规范。而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又具有社会主义的属性和特质。
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四个范畴具有丰富而独立的内涵,且互为前提
“爱国”是作为个体的公民的本分。 “爱国”无可置疑地具有“至上性”。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爱祖国、爱人民是统一的。国家的神圣和人民的尊严也是统一的。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理念,既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统,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一体化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当前,中华民族呈现出一种空前的爱国主义精神。特别是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背景下,中华民族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不走老路,不走邪路,没有退路,必须走自己的路并勇往直前。
“敬业”是“爱国”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爱国”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只有那些脚踏实地奋战在祖国各行各业的建设者们,才是“最可爱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反之,很难相信,一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袖手旁观、说三道四甚至冷嘲热讽的人,会有多少“爱国”的情怀。爱国者必是敬业那些人。敬业者心中有祖国,有理想,有远大目标,并把理想和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诚信”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否成功,取决于创造和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主体——中国人民,也取决于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要的是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的事业,信守已经作出的承诺和提出的道德准则。 “诚信”和“敬业”,二者互为前提和基础。诚信者,必能成为敬业者;敬业者,惟诚信者是也。往大了说,2020年中国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世纪中叶能否建成中等发达国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所作出的庄严承诺将受到世界人民的检验。往小了说,在日常生活中,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每个中国公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及践行结果,当会被国人乃至世人逐一验证。 “言必信,行必果”,“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绝不是一句空话。对每个公民所设定的道德准则,也绝不是纸上谈兵、坐而论道。
“友善”是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最为基础的范畴,也是“诚信”的基础和前提。应该说,这是作为个体的公民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友善的人能成为诚信者;非友善者,绝不是诚信之人。友善是诚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友善处于公民核心价值观最基础的位置。正因为如此,友善在社会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失。它是直接考量社会风气、道德风尚和人际关系的尺度。在一定意义上,“友善”甚至也是公民的道德底线。中国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大家庭,在历史的长河中,各民族从来都把友善视为社会交往的准则甚至是铁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与现实表明了友善的基础性和重要性。
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表现为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循环往复进程
如上所述,作为公民核心价值观的设定和选择,从纵向看,是自上而下的逻辑进程,同时,也是自下而上的逻辑进程。从友善到诚信,从诚信到敬业,又从敬业到爱国,这是不断升华的过程。公民把爱国作为第一选择,是因为人不是单纯、低级的动物,而是生活在社会和国家中,是有理想、有奋斗目标的个体。而真正的爱国者,又都是由那些友善者、诚信者、敬业者组成的。这样看来,它们的内在逻辑,当是循环往复、不断前进的过程。其中,每个范畴都与其他范畴紧密关联。每个范畴自身既可以独立存在,又与其他范畴相辅相成。范畴和范畴之间的这种梯级,建构了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的逻辑体系。
从横向看,它们之间呈并列状态,同等重要,没有高低之别。可自成一体,也可交叉连接。某个时期里某个范畴得以凸显,当以新的社会条件为转移。例如,当国家遭受外敌入侵或遭受敌对势力攻讦以及被妖魔化时,公民的“爱国”理念和情怀必然首先彰显。传统习俗过端午节的要义,是纪念屈原的爱国主义精神。其他范畴也是如此。当下的中国,四个范畴具有同等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在我看来,“诚信”的范畴可能今后更要下大气力坚守和不断完善。 “诚信”需要进一步丰富的内涵还有很多,有必要用较长时间来完善和落实。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建立起一整套新型有效的“诚信”规范和准则。构建这样一整套规范和准则甚至体系,要交出“学费”、付出代价,可谓“任重而道远”。
这也就是说,公民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无疑是开放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还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或者更为凝练,或者指向更为具体。它取决于中华文明发展的需要,取决于社会实践的需要。
还应该指出,公民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紧密呼应,相得益彰。因此,不能人为地只讲公民层面的核心价值观,而不讲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反之亦然。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需要每个公民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和社会是由一个个公民组成的。所谓“社会者,我们的社会;国家者,我们的国家;世界者,我们的世界”,当是如此。也就是说,三个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不能随意割裂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完整体系。要防止和纠正割裂国家、社会、公民核心价值观的倾向。
公民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料不断升华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有效整合社会意识,确保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既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又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公民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培育和践行公民的核心价值观,需要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要从娃娃抓起,成人也需补课,从基础做起。对于成人,甚至可以退一步,从道德准则的ABC进行基础启蒙,重新回炉,方能得以再生。这样,虽然退了一小步,却可能前进一大步。可以预见,在国家、社会和公民中彻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不仅是完全可能的,也一定是可以实现的。 (赵智奎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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