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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批评不满纠人报复 帮忙“哥们”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0-07-22 15:12:54


对领导批评不满纠人报复  帮忙“哥们”被判刑三年

中国法院网金明频道讯 河南省开封威昌汽车配件厂员工潘红宾因对班长批评不满,纠集潘天使等多人对班长进行报复殴打、抢劫,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依法判处潘天使有期徒刑三年。

潘红宾因对班长马晓峰批评自己不满,于2009年12月22日,约请潘天使和潘创业、潘小刚(后二人另作处理)等人帮忙准备殴打马晓峰。几人预谋后便到该厂外,晚上9时许,潘红宾冒用他人的名义将马晓峰从厂内约出,潘天使和潘创业、潘小刚对马晓峰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潘天使从马晓峰身上抢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00余元,手机一部,销赃得款200元,已挥霍。案发后,潘天使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亲属赔偿马晓峰损失8000元。

法院认为,潘天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潘天使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且能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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