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课题组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自由是指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对于每个个体而言,自由是指不受外界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拥有完善自己的空间并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
●平等的外延十分广泛,它涉及国家的平等,关系到国家的合法性、主权与地位;涉及社会的平等,关系到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机会参与的平等;涉及到人格的平等,关系到个人修养、人际关系、人格尊严等多个方面。
●对于社会主义中国,践行公平正义离不开政府有所作为,从政治层面,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保障政府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必须加强社会建设,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重塑价值体系,让全社会充满浩然正气。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社会主义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提高立法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24字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引领新时代的价值,实现了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创造性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划分为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与我国古代历来讲求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关系一脉相承,与毛泽东同志一再强调的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思想方法不谋而合。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关键词一:自由
第一,为什么自由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一个价值取向就是自由。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本质和最高理想。相对于国家层面而言,自由是一个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程度在社会领域的最集中最本质体现;相对于个人层面而言,自由是每个现代公民在具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种种个人德行品德的基础上,社会给予的最核心保障。尽管,对自由的追求是人性的本质,但是,自由绝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个体自由,而是连接国家与个人的纽带。对自由的追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中国的改革始自对“自由”的尊重,从最初的“大包干”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对于人民权益的保护,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人民民主。对于自由的保障,让整个社会和人的创造力、活力真正迸发了出来,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发挥其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第二,什么是自由?
自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在未来社会,“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现实生活中,有人极端地认为自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与社会主义是相矛盾的。事实上,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的主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和价值取向。一方面,社会主义中国的自由是“实质自由”,这种自由强调为每个个体创造良好的空间、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从而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建立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并以此为最终目的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中国的自由是“集体自由”或“社会自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的自由互为条件,个人与社会并非对抗,而是互相促进。
自由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发展。有人说,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习惯中没有自由,也最缺乏自由。因为它充满“尊卑”“秩序”“礼教”“等级”“戒律”。恰恰相反,自由与纪律、秩序是相伴相生的。在我国传统文化里,到处闪耀着有关自由的思想光芒。老子强调“自然无为”“无为而治”,这不是一种消极的思想观念,而是在专制社会体制下能够提出的非常宝贵的,探讨“非专制”的一种思想观点,强调“自治主义”。又比如孔子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形容自己,就是对自由而无拘束的内心状态的一种追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将自由写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深挖,体现出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如何培育和践行对自由的价值追求?
自由是一个复数,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自由是相对的,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法治基础上的自由,不能以牺牲他人的代价而获得。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自由是指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对于每个个体而言,自由是指不受外界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拥有完善自己的空间并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自由的外延非常广泛,包括经济的开放、文化的包容多元、政治的协商民主、社会有活力和秩序等多个层面。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我们为了一味的经济增长,而随心所欲地开发利用甚至践踏自然环境,遭到了大自然的报应,反过来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自由要不得。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仍是第一要务,但这种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物质条件。对个人而言,自由并不等同于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维护社会的秩序、遵守道德法律,把个人自由建立在合理的条件范围内,为促进建立自觉、有序、面向全体人民的社会自由而奉献自身力量;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强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设,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二:平等
第一,为什么平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二个价值取向是平等。平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努力让广大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追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价值在更高层面的生动展现,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风向标。平等从个体本位的角度出发,将自古以来广大百姓最高价值理想在社会主义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凝聚升华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平等二字拥有最为深厚的群众基础,最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第二,什么是平等?
平等是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最生动展现和最核心问题。“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鱼水情深”是中国共产党夺取国家主权胜利、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的最根本保障。事实上,群众路线中最为重要的一条便是强调领导干部与普通百姓或各行各业人际关系的平等,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搞调查,讲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听得进百姓的意见与建议,与百姓打成一片。当今,一些领导干部滥用党的威严,大搞特权,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与普通百姓的关系,使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将平等二字写入核心价值观,强调人际关系的平等,将群众路线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当然,群众路线同样强调利益分配的平等、参与机会的平等,这些将在核心价值观平等二字中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和书写。
平等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从中国儒家提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唐朝韩愈的“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宋代史学家司马光的“平而后明、明而后清”的治国之道,到寻常百姓“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铮铮傲骨,都展现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对于平等的呼唤与追求。在中国的佛学里,也强调“平等”,叫做众生平等,而佛教中所指众生范围则更为广泛。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与指导之下,“众生平等”之理论可以推演到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既强调人与人没有等级尊卑之分,人人平等;也强调国家与国家不论富强还是积弱,都应和平相处、平等对话;也强调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和谐相处,不能以破坏、掠夺自然环境为代价求得发展。
第三,如何更好践行对平等的价值追求?
正如上所说,平等的外延十分广泛,它涉及国家的平等,关系到国家的合法性、主权与地位;涉及社会的平等,关系到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机会参与的平等;涉及到人格的平等,关系到个人修养、人际关系、人格尊严、文化环境、思想观念等多个方面。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一方面要继续发展生产力,促进祖国的繁荣富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立足于民族之林、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与其他国家平等协商对话提供物质保障;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无获”的分配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量化评价指标。制定保障广大百姓平等参与的社会规则,保障个人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同时,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常态化,领导干部必须将贯彻和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去完成,消除特权,在全社会树起平等的标杆。
关键词三:公正
第一,为什么公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三个价值取向是公正。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土壤和牢固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平正义提到全社会首要价值取向的高度。当下,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平衡利益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大局、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必然选择。
第二,何为公正?
公正,顾名思义,是指公平与正义。我们先从公平二字说起。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其中,汉字就含有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遗传密码。在金文、甲骨文中“八”“口”两个字符构成“公”字。“八”乃“分”也,“口”乃“大瓮口”也。此外,在甲骨文中,“公”最初则为“瓮”的本字,所谓“瓮”是人类文明之始用来盛放食物的器皿,最早用陶土烧制而成。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那个负责分配器皿中食物的人掌握相当大的权力,因为他决定着食物能否分配均匀,关系到每个人的“一日三餐”。我们说这位“掌勺人”拥有最初意义上的“公权力”。所以一想到“公”字,总会与官方、政府、公家紧紧联系在一起,强调分配,强调平均。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平二字的外延越来越丰富,并升华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价值观。
接下来,探讨“正义”二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谈到:“正,是也,从一,一以止。”把“正”定义为“是”“对”。《诗序》中写道:“雨无正,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其中的“雨无正”是指雨不适宜、雨量过多的意思。“正”字解释为“合适”“适宜”。在此,我们将正义解释为在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中,被认为是适宜的、能够被众人所接受的社会准则或者说社会规则。当下,有人认为社会主义中国缺乏公正,尤其是公平,原因则是中国历来充斥着浓厚的官本位思想,因此,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公平。事实并非如此,在西方,公平二字翻译为“fair”,是指事件参与者拥有制定规则的平等权利。西方的“fair”更多层面是一种“私平”,事件参与方则是指代私人,指代每一个参与主体;另外,只要规则制定公平、参与方自愿,那么其过程和取得的任何结果便被认为是公平的。因此,中国的公平是一种“社会公平”,更强调“大同社会”,它和官方、政府、公家紧密联系起来,这并不代表因此就不存在公平;而西方的公平更多强调独立的个体,强调规则的制定。这也许也是中国社会事事诉诸政府、大政府小社会形成和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如何更好地践行公平正义?
公正二字与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道德规范一脉相承。“公”是国之为国的社会性要求;“义”是人之为人的社会属性。从《墨子·天志下》中的“义者,正也”、儒家的“唯公然后可正天下”,到《荀子·赋篇》中的“行义以正,事业以成”、贾谊《新书·威不信》中的“古之正义,东西南北,苟舟车之所达,人迹之所至,莫不率服。”无不体现了历代国人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通过对公平正义这两个词汇的系统解读和我国古代“公平正义”观的梳理可以看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一定是崇尚公平正义的国度。对于社会主义中国,践行公平正义离不开政府有所作为,从政治层面,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保障政府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必须加强社会建设,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重塑价值体系,让全社会充满浩然正气。对于每个公民而言,应该以天下事为己任,公平正义是诚信之本、友善之根,每个公民都应该有担当意识,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赋予奉献精神,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四:法治
第一,为什么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四个价值取向是法治。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方面并加以倡导,为其他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就社会层面而言,法治是自由的前提,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是在法治的规则和基础之上的自由;同样,平等和公正的培育和实现也需要法治来为其保驾护航,可以说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是培育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之根本途径,并为他们的实现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火墙”。从国家层面而言,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宏伟目标在法治的基本治理方式下才能真正实现。从个人层面而言,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最低底线,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更好地去热爱国家、敬职敬业,法治是诚信、友善的守护神,作恶使坏、欺行霸市、为非作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和制裁。
第二,何为法治?
法是中国的基本秩序之石。在这里需要厘清两个基本的概念,即法治与法制的区别。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我国各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数以万计,有人说中国已经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中国已经呈现在国人面前。但是,就目前而看,我们仍处于法治与法制的十字口。何为法治?一是法律至上,正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须在现实中得以充分发挥其效力,惩恶扬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重在对民众遵纪守法法制观念的培育和教化。三是对公权力的制约,通过法律调整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对公权力进行授予并对其加以制约。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构建法治秩序,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第一,法治秩序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优良的社会秩序。行政权力主导是我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治国模式,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要加强立法权力、司法权力建设,保障司法公正和充足话语权,形成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者相互补充、相互平衡的制度体系。因此,构建法治秩序,实现法治中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和必要途径。第二,法治建设是考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强大的国家能力、法治、责任是构成现代政治秩序的三个基本要素。从中国的历史文化角度而言,中央集权制度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孕育形成,国家能力较为强大,但是法治与责任型政府却是转变治理方式、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两个软肋。因此,推进法治建设,是提高执政党执政地位合法性的重要途径,考验着一个国家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第三,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观?
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社会主义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提高立法质量。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只有随着实践不断完善的法。提高立法质量,就要高瞻远瞩做好立法规划、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执法主体进行严格整合,集中执法权力。同时,完善对自由裁量权的制度性规定,避免滥用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机制,严厉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权责一致,对滥用权力者严厉惩处。此外,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机关能够独立的、公正地行使其审判权和检察权。(执笔人:李树林、康媛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