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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四道防线”构筑机关安全

  发布时间:2010-06-24 10:39:57


    为确保法院机关安全和干警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秩序,开封市金明区法院由法警、保安、门卫室在信访、传达室、办公楼、审判庭等构筑“四道防线”确保安全。

    该法院的安全保卫实行工作日由法警、保安、门卫专门值班与夜间和节假日干警轮流排班、值班结合,院领导负责带班、督查。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点设在门卫室,主要负责大门出入安全,同时负责相关单位办理非诉讼业务人员的登记、联系办案法官等。法警值班设三个执勤点,分别在大门口、办公楼一楼大厅、民事审判庭大门口。每个执勤点由两位法警负责,主要负责法院大门、办公楼内、审判庭的安全防卫。保安主要负责大门口和院内安全,对进入院内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防止危险品带入,防止任何人翻墙或翻越大门进入院内。机关干警实行轮流排班制,主要负责夜间、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护。为真正确保上述措施的实施,该院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在值班期间不到岗、脱岗等情况第一次通报批评,扣发当月文明奖,若发现第二次者待岗学习三个月,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关扣发半年文明奖,若发生第三次直接下岗交有关组织处理。因疏于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予以辞退。

责任编辑: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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