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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法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重实效

  发布时间:2010-06-22 15:47:53


    金明区法院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把人民群众的渴盼作为最高要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公正廉洁执法,从严从快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1-6月份,该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2件,判处盗抢罪犯分子4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3至5年有期徒刑10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

   一是明确打击重点。把打击矛头指向拦路抢劫,入室抢劫、盗窃犯罪;盗窃国家通讯、电力设施和电能犯罪,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盗抢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犯罪;具有地域特点的职业化团伙盗抢犯罪;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将“严打”建立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把好每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累犯、长期负案外逃拒不认罪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处罚;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主动投案、积极退还赃物的人员,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如长期潜逃被抓获归案的抢劫案犯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抢劫案犯姚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通过政策兑现,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犯罪,促使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退赃。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为了落实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该院组成了800余人参加的人民陪审团队伍参与案件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刑事案件的审理;到社区,乡镇,集贸市场公开开庭,宣判,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适用刑罚,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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