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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谷昌豪院长一行到开封新区(金明区)法院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03 15:48:07





2014年5月8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副院长常风臣一行3人到开封新区(金明区)法院开展调研工作,调研主题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在先行走访梁苑法庭后,与开封新区(金明区)法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座谈。

   开封市中院谷昌豪院长在听取开封新区(金明区)法院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各项工作开展给予了肯定。在座谈过程中,谷昌豪院长指出: 1、对刑事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对可能存在证据不扎实的情况,可以邀请侦查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让他们从职业角度听一听,有助于相互之间的协调。2、调解案件比判决费时费力,调解本身也是做工作,当事人诉讼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对立才到法院,能调尽量调解,案件调解对双方都有利,要不然判决了以后,再形成信访案件压力会很大。3、开封新区(金明区)法院目前民事立案采用轮流排案的做法很好,但也可适当对案件进行分类,尽量将某类案件分给有经验的法官审理。平时工作要结合实际,不要搞形式主义,同样的案件不同人办理效果不一样。4、纪检监察工作党组是主体,监督责任必须到位,一定要树立严管才是真爱的思想,看到问题提前提醒一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早处理早主动,干警应该要理解。最后,谷昌豪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第一,当务之急是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特别是一周之内,不管采用任何办法,不准出任何问题,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稳控,注意原则方法,已存案件可以慢慢消化,正在办的案件一定从各个环节把持住,从事实查明、证据审核、法律适用、干警作风态度都要注意,如果因为我们经验、责任心甚至某一句话让当事人产生逆反心理、对抗情绪,造成新的矛盾,就得不偿失了。第二,内部人员、部门要加强配合。如果一个法官对案件、对庭长不负责任,就是个不称职的法官;如果庭长对主管院长不负责任,庭长也不称职;作为一个副职,要是没有配合意识,不敢担当,这个副职也不称职。人敢不敢担当,不是靠嘴上说的,要通过具体案件具体事情来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正能量”最有说服力,一个人的威信、能力、口碑怎么样都是日积月累形成的,都是前期大量积累付出让大家有一个客观的高度评价。团结出战斗力,最起码让心情舒畅,有些事情可以相互交流意见,要讲究相互配合,在中院党组会上我也讲过,会议上可以畅所欲言,工作上只能有一种声音,任何人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组的决议。驾驭统筹是一把手的事情,执行是副职的事情,一定要讲究人员的配合协调。第三,内部队伍管理要加强。比如提到的人员交流问题,在某个岗位上干够多少年限,可以轮岗,轮岗有好处,不仅让大家成为全才,主要是让大家多换位。关于培训的问题,除了中院要加强外,有些要向省院汇报。法律本身是一门实践课程,光靠书本不行,必须有生活经验、社会经验,我们自身可以加强内部交流,针对案件进行学习,不一定非要在课堂上听讲,作为基层同志特别是科班出身的,理论上不需要更多加强,要讲求实务,案件接触后从哪方面上手,接待当事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从实践角度加深对法律的研究,通过实战锻炼能力提高干警的素质。对开封新区(金明区)要求标准不能低,下步的工作大家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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