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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盗窃案

  发布时间:2009-07-30 09:41:39


    近日,金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显才等6被告人重大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副院长刘海龙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庭庭长董征、少审庭庭长曾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7日至2009年3月26日,被告人黄显才分别伙同云南籍老乡熊某某、陈涛等人到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中牟县万滩镇、开封县袁坊乡、封丘县荆宫乡等地的窑厂8次盗窃拉坯车24辆,摩托车3辆,共计价值10028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桃光云明知是盗窃的赃物还予以收购,6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涉嫌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极其辩护人的陈述和辩解,引导被告人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合议庭将于近日到案发地召开宣判会对该案做出公开判决。

责任编辑: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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