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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法院中层正副职集中学习贯彻中央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4-04-22 15:45:12



2014年3月18日,金明区法院全体中层正副职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凤军主持会议并讲话。该院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全部参加会议。

黄凤军在讲话中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深刻阐述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搞好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我们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成功经验、切实做好第二批活动各项工作,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激发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信心和动力,切实增强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更好地把中央精神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要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强化分级分类指导,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发挥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从严、从实督导,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把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特别注重统筹协调第一批活动和第二批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金明区法院院长黄凤军强调,金明区法院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他指出,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院领导班子、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聚焦司法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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