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金明区法院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倡导院长、庭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不断加大专项斗争的打击力度。5月25日,金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黎平抢劫一案,常务副院长田彦生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庭庭长董征和审判员校功权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2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曾黎平伙同“三毛”(另案处理)驾驶一辆带有改装油箱的黑色轿车来到开封市豪德贸易广场西区22栋15号门前,二人趁路旁等活的货车司机睡觉之机,分别盗窃四辆自卸货车油箱内的柴油。二人盗窃完准备收盗窃工具时,被途径此处的李某某、方某、程某某发现,当三人上前抓捕曾黎平时,曾黎平为逃跑用车上携带的带尖钢管去扎李某某,被李某某躲过,最终被告人曾黎平被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经鉴定,被盗柴油价值人民币2024元。
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及本案指定辩护人的陈述和辩解,引导被告人充分行使了辩护权利。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合议庭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