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她真诚的笑容,感染着许多人,作为裁判者,她经手的案件调撤率高达85。,她就是徐跃,金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妇女维权合议庭庭长。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七年来,勤奋努力、刻苦工作,深入学习,以人为本,在平凡的审判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她经手审理了二千余件民事案件,创造了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案,无一起上访缠诉案的“三无”业绩。她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连续多年被开封市、金明区授予“市、区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十佳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09年她所在的庭室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2010、2011年连续两年被河南省政法委和河南省军区联合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11年7月,她本人被河南省政法委和济南军区政治部联合表彰为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并在大会上作为典型代表发言。
一、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忠于法律,坚守公正
徐跃同志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服务和谐社会的大局观念,严肃执法,敢于坚持原则,讲真话,办实事,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生活中严于律己,行为规范,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
1994年,徐跃通过选调进入法院工作,从头顶国徽肩扛天平那时起,她就树立了执着追求,坚定不移,将青春和毕生精力奉献给审判事业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给自己立下了这样的规矩:“钻研业务、不办错案、排除干扰不办人情案、抵制诱惑不办金钱案”,十几年如一日,她在审判岗位上默默无闻而忠贞不渝地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她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审判事业上,早上班、晚下班,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作为庭长,她不仅身先士卒、带头办案,而且还要指导其他审判员审理案件。常年的超负荷工作,使她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但她仍然坚持带病工作,从不给组织谈条件、讲困难。办案过程中,来自熟人朋友等方面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情况无数,送礼请吃饭也不少,但她或严词拒绝、或婉言谢绝,从未放弃过原则。对于司法核心价值观中的“廉洁”,徐跃同志有这样一套理论:“那些富豪们,他们拿几十万或上百万进行慈善捐赠,为的是什么?是买一个好声誉!作为一名法官,声誉更加重要!一顿吃请、一次送礼能值多少钱,但却轻易断送了法官的声誉,这值得吗?”她的理论让人耳目一新,更让人醍醐灌顶。她以完美的品行,执着的追求,践行着一个法官的良知正义,奉献着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十多年来,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她办案有问题,她审理的案件,让当事人感到“胜的理直气壮,输的心服口服”。
二、倾心维护国防利益,构建和谐军民关系
开封市市区内驻军单位多、现役军人多,其中一个军级单位,三个师级单位,八个团级单位,部队因训练场地、工事维护、军产维护等,与驻地群众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另外,开封市五区内现役军人的家属多达3000余人,军人军属因土地、经济利益、婚姻关系等民事纠纷而产生的涉法问题大量增加。这些纠纷如果得不到有效及时的解决和疏导,必将影响部队正常秩序和军心的稳定,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困扰军队领导机关。妥善处理驻汴部队及官兵与地方的涉法问题和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军队稳定,支持国防建设成为开封市两级法院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开封军分区和开封市中院两个领导机关经认真分析形势和缜密的思考,为更有效发挥地方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的职能,也为扭转五区法院各自为战、力度不够、标准不一的状况,于2001年的7月指定金明区法院专门审理市属五区的涉军民事案件。为保证涉军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金明区法院任命徐跃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庭长,专门审理涉军民事纠纷案件。十一年来该庭在徐跃庭长的带领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强力推进维军审判工作,全力打造“维军”品牌,所审理的涉军案件实现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五个一”,即无一上诉、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请执行、无一进行再审、无一上访,做到了案结事了,赢得了驻汴部队、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多年来,我院先后两次被中共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政法委、济南军区政治部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等新闻单位先后报道了该庭开展军队维权工作的先进事迹。2008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先进单位。由于维军审判工作成绩显著,民三庭曾荣立三等功。
三、以人为本,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
民事审判上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各个领域下关系到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法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法院的整体形象,徐跃在工作中,将岗位当作桥梁和纽带,努力做到与人民群众心相印、情相通,将司法为民印在自己心间。她每一次都是礼貌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谦和亲切代替冷漠疏远,让满腔热情代替爱答不理,让平等尊重代替居高临下,在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接触中,徐跃总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而对当事人的误解和指责,她仍然耐心进行释明与疏导,对涉及人数众多,具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她在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一方面深入做好原告方的思想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妥善处理建议。
比如她审理的二十七位原告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人数众多,情绪激动,如处置不当,将会引起越级上访、并造成社会不稳。在这种情况下,徐跃庭内庭外多次对原告方做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并积极帮助被告方想办法解决诉求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后使原本一触即发的矛盾,逐以平和,使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协调解决,停访息诉。另一起原告商XX诉六四六医院医患纠纷一案,经过一、二审,终审判决,但原告商XX仍多次越级到北京上访。该案件经市中院指定由金明区法院审理,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由徐跃审理。她接案后认真研究案情,多次走访当事人,深入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使其放弃不合理诉求,并同意与院方协调解决,同时又作院方工作,让其顾大局识大体,从稳定出发,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通过努力,持续四年之久的越级上访老大难案件终于停访息讼,案结事了,且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比较满意。就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徐跃因平时工作劳累,积劳成疾,终于累到。就在她住院期间,利用电话,她也从没有放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为此,原告方还专门请人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奥运会期间,徐跃又接手了一个更为棘手的案件,即林XX诉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案。该案经过一、二审,三次判决三次裁定,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均多次到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南海等上访。特别是双方都准备在奥运会期间,再赴北京上访。受理此案后,徐跃深感责任重大,稍有不慎,将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为此她苦口婆心,放弃休息时间于双方推心置腹,稳定情绪引导他们走正常合理诉讼,通过多方努力,该案件至今,再未出现越级上访。此后,又一老大难案件原告李X诉其亲兄弟恢复原状纠纷一案,该案原告在起诉前就已经到处上访,威胁多位上级领导,他声称自己是两劳人员,破罐子破摔什么都不怕,要求法院一定得满足其不合理诉求,否则会上访到底。院领导研究后,认为将该案交由徐跃处理比较放心,于是徐跃接手了此案件,她了解了案情后,用谦和亲切对待原告的蛮不讲理,她从不把原告当成两劳人员而是平等礼待,使原告在她这里找到了做人的尊严,此外,她还教育原告人要自食其力,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双手吃饭,占小便宜会吃大亏。经过徐跃的多次劝说,原告终于放弃了自己的不合理请求,主动提出撤诉,且保证以后不再上访。后来听说原告还开了家理发店,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对此,徐跃和院领导都深感欣慰。
“判有定法,调无常规”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使徐跃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策略与技巧,看似复杂的案件,她总能准确地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敏锐地发现切入点,平衡点,四两拨千斤,化干戈为玉帛。近几年来,通过她的努力,停访息诉,协调解决的案件占审理案件85%,从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作为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徐跃同志长期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心系群众、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崇高形象。其先进事迹得到了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是基层法院法官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优秀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