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高卫东同志感人事迹

发布时间:2013-09-11 13:01:30


高卫东,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学历本科,一级法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至今,先后担任金明区人民法院(原郊区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立案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北郊法庭庭长,现任院办公室主任。

    高卫东同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领导和同事们评价他四个字:真、诚、平、淡,即“认真工作,诚恳待人,公平处事,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忘我工作,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牢记宗旨,勤奋工作

高卫东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从事办公室工作以来,面对办公室人员力量薄弱、任务相对繁重的局面,他始终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不断增强对办公室工作的认识和感知能力,不断在学习和实践中增强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自我加压,尽职尽责,拼搏进取。

为了改变档案室因索引不完整导致查卷难的状况,他和档案员放弃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的工作,将档案室2000年至20005年的卷宗须全部调出进行排查,共补建索引5000余条。2012年整理归档各类卷宗1159卷、1665册,新建索引2697条;信息工作被省法院采用3篇、市委政法委采用1篇、市中院采用15篇;在机要文秘方面,全年接受上级公文261份、各类信息通报等378份,独立起草各种文件、报告、总结等36份,印发编号公文88份;完成审委会记录67案,完成党组会、院务会等会议记录31次。

    二、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法院办公室责任重大,位置特殊,一言一行都为广大干警所关注,自己的任何一点不慎都会给领导、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法院的形象。因此,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认真维护与领导、同志们之间的团结,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始终做到坚持原则,态度和蔼,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坚决杜绝冷横硬。另一方面, 办公室工作清苦,没有规律,加班加点是常事,但他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他时刻提醒自己,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起点、高标准。2012年是办公室工作最为艰苦的一年,由于工作的需要,办公室人员仅剩他主任一人带领一名打字员和一名档案员来承担所有的工作。作为基层法院办公室,点多面广,各种行政管理事物全部压在他一人的身上,由于长年座在办公室工作,落下了腰间盘突出的病根。为了承担起大量的工作,完成院党组交付的各项任务,他无奈的将瘫痪的父亲送到敬老院,将因病缠身的母亲留在家中,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是率先垂范,改进作风

    高卫东同志深知,群众对党的印象是从党员身上获得的,作为党员就应当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他时时牢记党的宗旨,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担任办公室主任后,他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当好全院的“参谋部长”。他象从前一样,每天早来晚走,细小工作事事抢着干;他象从前一样,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主动热情待人,文明礼貌行政;他象从前一样,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细致入微的安排,赢得了来访客人及各级领导的称赞;他象从前一样,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向老同志、年轻人请教,工作不虚假,不浮夸;他象从前一样,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

    淡泊名利,看天上云卷去舒;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他始终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他热爱他的事业,他离不开它,对崇高职业的追求是他奋斗不息的动力源泉。他在法院工作了27年,先后换了不同岗位,但凭着对崇高职业的孜孜追求,在不同的岗位上留下了不同的足迹。他用满腔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抒写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诗篇,他无怨无悔,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