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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法院邀请河大法学院副教授开设新修改《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3-04-07 11:15:30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4月1日下午,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郝振江应邀到金明法院就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开设专题讲座。院长黄凤军、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均到场聆听了讲座。

郝教授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制定切入,深刻剖析了其此次修改的大背景,指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司法实践的现状,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着重大的意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郝教授具体阐释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几大制度,从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检察监督、简易程序、证据制度、保全制度、执行措施、二审程序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法律修改前后的对比、修改后条文的适用及存在的问题等,并适时对某些修改条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我们学习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提供了新的思路。

郝教授多年来从事民事诉讼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他的观点蕴含了学界的主流观点,分析深入浅出、角度新颖、见解独到,并能与实务适用相结合,坐在下面的干警都认真听讲、认真记录并不时思索,尤其是我院一线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他们获益匪浅,对在将来的审判工作中实现修改前后条文适用的对接和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讲座结束后,黄院长对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以后要多邀请教授、专家到院开展类似的理论型讲座,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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