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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法院干警拾金不昧 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3-03-13 15:20:00


面对独自捡到的七千余元现金和银行卡,开封市金明区法院的年轻干警赵大可没有丝毫的动心,迅速将所拾到的现金交到院办公室,及时的把财物送到失主手中。

2013年3月6日晚,金明区法院干警赵大可行走在黄河路金麒麟酒店附近时意外的拾到一个棕色的皮包,里面装有七千余元现金、银行卡、驾驶证、身份证和发票等。赵大可第二天一早将皮包及现金交到院办公室,院方通过皮包内一张宽带缴费单上的电话联系到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的屈先生。

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金明区法院办公室,屈先生面对失而复得的皮包、现金及银行卡,屈先生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法院干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连连表示感谢。屈先生当场拿出几百元表示谢意,被谢绝。

    赵大可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年轻干警精神风貌,为全体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同时,这也是金明区法院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结晶。近年来,金明区法院十分注重全院干警思想风尚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积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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