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少审庭近期审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高速路上前车违规变道造成后车侧翻,这不同于传统的车辆碰撞发生的交通事故。
2010年7月23日,小严驾驶豫牌解放货车由东向西行至连霍高速公路北半幅533公里加300米处,违章变更车道,造成后方正在同向行驶的方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为躲避小严驾驶的货车,未按照操作规范采取避让措施,造成该客车碰撞公路右侧护栏后翻车,车上12名乘客受伤,客车发生重大损坏。经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开封大队认定,小严驾驶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妨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本案方某驾驶的大型客车系外省车辆,且受害人人数众多,情绪激烈,少审庭法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耐心细致的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为提高诉讼效率,采用邮政特快的方式向被害人发出开庭通知。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少审庭全体人员集中精力排除干扰,保证了案件程序的顺利进行,使得案件如期结案,最后小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判决后,小严追悔莫及,表示这对自己和其他司机都是个教训,一定要规规矩矩的跑,千万不能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