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到法院闹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两人调解离婚,原告李某到被告家中搬家俱,法官解决重重矛盾。
在李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2012年8月14日上午,原告李某及家人、被告王某及家人都来到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民四庭,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爱琴办公室内挤满了人,且当事人都比较凶,吵闹声不断。作为一名女法官,李庭长非常有耐心,分别给双方进行了耐心讲解,经过李庭长的努力,终于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调解结案。2012年8月14日下午,按照调解书上的约定,原告要到被告家中搬家俱,李庭长陪同前往。然而,在搬家俱过程中,被告王某母亲反悔了,进行了百般阻挠,一时陷入僵局,作为办案丰富的法官,李庭长仔细观察了局势,看到被告王某的二哥比较通情达理,就找他进行商量,并耐心讲解,让王某的二哥去做被告王某母亲的工作,终于被告王某的母亲接受了李庭长的建议,原告顺利的从被告王某家中搬完了全部家俱,一桩复杂的离婚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