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法官深夜忙送达,终将应诉手续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在开封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西郊信用社诉张某、李某、路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张某、李某、路某长期在外打工,经常都是深夜回家,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法官在工作时间几次到张某等人家中,但都是大门紧闭,找不到当事人,给当事人打电话,也都是没有人接听。在2012年8月3日星期五的一个晚上,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民四庭高法官、李法官、刘法官等人下班后没有回家,而是去张某、李某、路某等人家中忙送达,张某等人也没有料到法官晚上也会找到家中,不好意思地说:“都这么晚了,而且还是周末,你们法官还不回家,还忙着找当事人,就冲你们这一点,我们也要把这笔钱还上。”高法官等人送达完回到家中已是深夜十一点。
法官深夜忙送达体现了法官们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同样也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