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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文化博物馆·开封城摞城新郑门遗址建设项目一处房屋被依法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22 16:43:38


    3月20日上午,位于大宋文化博物馆·开封城摞城新郑门遗址建设项目的一处房屋,被依法强制执行。

    大宋文化博物馆·开封城摞城新郑门遗址建设项目是推动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公益性的文化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展示开封城摞城奇观、提升开封知名度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自2009年7月动迁以来,已有超过2/3的住户完成搬迁。

    动迁以来,住户姜某与项目业主市文广新局始终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市文广新局依法于2011年4月20日向市住建局提出行政裁决申请。市住建局受理裁决申请后,依法按程序于2011年6月10日作出行政裁决。裁决作出后,姜某于2011年6月20日向省住建厅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2011年8月15日,省住建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维持了市住建局作出的行政裁决。该行政裁决生效后,姜某未按照裁决规定的时限完成搬迁,市住建局依法向金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审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并分别于2012年2月20日和2月21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2月26日张贴了限期执行公告。鉴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金明区人民法院于3月20日对姜某的房屋依法实施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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