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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放在心上

  发布时间:2012-06-01 16:23:23


    同样都是法官,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不仅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好印象,还遭到老百姓指责和唾骂,而模范法官詹红荔十年如一日,关心、爱护、拯救失足少年,赋予一个又一个失足少年新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呼为“妈妈”?同样是手中握有审判的权利,为什么有的法官私欲膨胀、权利私用、利令智昏,成为欲望的俘虏,被老百姓定在了耻辱架上,而“扎根基层,做平民法官”的陈燕萍,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了自己的心窝上,被老百姓赞在口上,捧在手上?

    笔者认为,答案很简单: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官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心中最高的位置,只有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只有准确把握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才能让原告放心、被告心服、群众满意,才能案结、事了、人和,才能树立法官、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形象和赢得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心中最高的位置。认识指导实践,正确的认识推动实践不断向前发展。要想一心一意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就必须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个人利益服从于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理念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的法官,就要坚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三个至上原则”不动摇,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审判工作中,要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对人民群众有感情。感情是人和人相处的润滑剂,是社会和谐的催化剂。假如我们的法官对待当事人没有感情,就会有太多太多的涉诉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发生,这些并非当事者主动想要的,而是被我们法官冷漠的面孔和野蛮的态度逼出来的。作为人民的法官,就必须时刻牢记“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教导,始终把老百姓当成自己的亲人,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工作中做到“望、闻、问、切”,观察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现实需求,倾听当事人的冤屈和苦恼,安慰当事人首创的心灵、关心当事人利益诉求,把握事情发展的动态,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化解误会与矛盾。只要我们对老百姓有感情,老百姓就会对我们有感情,彼此就会增加对对方的信任,那么,任何事情都会得到圆满的解决,社会将会因此变得更加和谐美满。

    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为人民的法官,干不干事、为谁干事、怎么干事,群众的眼睛最雪亮,感受最直接。工作业绩的是与非、好与坏、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群众心中的那杆秤是最公平的、最标准的。因此,我们要始终把老百姓答应不答应、老百姓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得与失的唯一标准和准则,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自觉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主动尊重百姓意见、了解百姓需求、替百姓说话、为百姓排除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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