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汴地“枫”景|综治中心审判庭见闻——法槌落下之后

发布时间:2026-10-27 11:10:47


把审判庭“搬”进综治中心,让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示范区法院聚焦民生小案,依托区综治中心审判庭,推行全院员额法官轮流开庭的常态化机制,力求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批、规范一区”。从物理空间的“搬进去”到实质解纷的“融进去”,实际成效如何?我院精选三起典型案例,直击庭审现场,带您一探究竟。

离婚不离责:一份调解书,为孩子兜起安稳童年


案情简介:高某与洪某协议离婚时约定,洪某每月支付子女生活费2000元。然而自去年12月起,洪某未再按约足额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子诉至法院,要求洪某支付欠付的抚养费。

庭审回放:家事纠纷,断的是夫妻情分,断不开的是血脉亲情。庭审中,承办法官陈欣欣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耐心引导双方放下对抗、回归理性。陈欣欣向双方释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绝不意味着法定抚养义务的终止,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是家事审判的核心,不能让父母之间的恩怨,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羁绊。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洪某将欠款分月给付,若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高某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有话说:婚姻可以散,责任不能免。无论父母婚姻状况如何,亲子间的血脉亲情无法割裂,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亦不容推卸。

欠款不欠情:一笔欠账的清偿,一段旧交的重续


案情简介:胡某因资金周转向朋友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此后陆续归还3.5万元,尚欠6.5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昔日挚友对簿公堂,信任关系濒临破裂。

庭审回放:民间借贷纠纷的背后,往往交织着人情往来。本案中,承办法官陈彦察觉到双方本是旧友,具备调解基础,便着力推动实质化解。庭审中,法官逐笔厘清资金账目,针对证据保全、利息核算等焦点问题明法析理,将双方从情绪对立拉回理性协商的轨道。事实厘清后,法官引导双方正视责任:“借贷之初源于信任,违约之日更应直面担当。”经过耐心疏导,双方确认欠款数额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法官有话说:契约精神的内核在于恪守承诺,唯有将纸面义务转化为真金白银的兑现,才是修复关系、延续情谊的基石。

承诺不落空:全款已付十载,一纸合同待兑现


案情简介:2016年,原告与某建设开发公司签订《车库协议书》,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14万余元,然而涉案车位却迟迟未能交付。历经近十年交涉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交付车位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回放:面对长达十年的未决纠纷,承办法官韩立新将解纷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方面紧扣争议焦点,围绕协议效力、付款事实及交付条件等核心环节逐项审查,夯实事实基础;另一方面向涉事企业充分释明违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提出切实可行的交付方案。目前,法官正结合车位实际状况,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利益最优解,推动这份签订十年的合同尽早实现。

法官有话说: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约束力,付款与交付系对等义务。唯有恪守诚信、按约履行,方能让承诺真正落地。

结语:

法槌起落之间,是非曲直得以辨明;案卷翻阅之处,群众诉求得以回应。法官认真厘清每一笔账目、查明每一项事实的专注身影,正是综治中心审判庭常态化运行的生动缩影。

从“搬进来”到“融进去”再到“扎下根”,示范区法院紧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将审判庭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聚焦民生小案,以庭审解纷争,以裁判明规则,努力让这间设在群众家门口的审判庭,成为群众信得过、用得上的解纷堡垒,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最坚实的底色。


责任编辑:示范区法院研究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