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今年以来,示范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一庭一策”工作要求,推动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力量深度联动,组建“下沉老法官化解团队”进驻综治中心,把调解关口前移到群众家门口。
近日,团队负责人杨文珍与老法官秦建强、庞新强,联合指导法官李艳平,联动住建部门、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某小区,围绕业主卢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物业中心展开一场“多方会诊”。
针尖对麦芒,矛盾摆上
“楼道吊灯坏了没人修,一楼有住户圈占公共绿化种菜,遛狗不拴绳也没人管,这样的服务,凭什么让我足额缴费?”调解伊始,卢某一口气倒出积压多时的不满。
物业公司逐项回应:报修事项明确受理后48小时内上门、一般维修限期办结;占用公共绿化已下达整改通知,将联合社区清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强劝导。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当场承诺整改措施与时限。
但卢某态度依然强硬:“说得再好,我也要先看到改变再说。”
眼看双方僵持不下,一场情、理、法的“多方会诊”随即展开。
你说理、我讲法,同题共作答
调解席上没有主配角,各方站位不同、角度互补,同向发力。
老法官秦建强先把账摊开:“小卢啊,物业公司的毛病要治,该整改的一天不能拖;可缴费是合同义务,服务瑕疵和拒缴费用是两码事。”
社区工作人员从情理安抚:“物业公司和业主抬头不见低头见,小区是大家共同的家,一直僵着,对谁都没好处。”
住建部门从行业规范讲明定位:“物业公司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公共区域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义务必须履行到位;但收缴率上不去,运营也确实有难处,双方都要往前迈一步。”
法官李艳平则从法律层面释明。她调出同小区的生效判决书:“同类案件,法院对服务确实存在瑕疵的,酌情减免幅度有限;走诉讼程序,业主每一项主张都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足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能调尽调,当判则判
历经近两个小时的多轮沟通,卢某态度有所松动,但仍坚持物业费“打八折”。这一要求超出了物业公司的承受范围,对按时足额缴费的业主并不公平,更突破了法律底线。
调解不是“和稀泥”,不能以突破法律底线换取一时平息,而要让守法者不吃亏、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能调尽调,当判则判,该案随即转入诉讼程序。
一场看似没有结果的调解,实则收获颇多:多部门联动上门解纷的路径跑通了,矛盾成因摸清了,证据事实固定了,各方责任也厘清了。
司法力量沉下去,治理合力聚起来,这既是示范区法院推动司法力量下沉综治中心的目标所在,也是“矛盾不上交、不成讼”基层治理大格局的生动注脚。握指成拳、协同联动,基层解纷第一道防线必将越筑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