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一庭一策”工作部署,示范区法院紧扣梁苑法庭“雅集梁苑 城社共治”品牌建设,立足“城区法庭”定位,聚焦辖区“民生小案”易发多发实际,创新组建“老法官下沉服务队”作为过渡性抓手。通过深度对接街道综治中心、提供强有力司法支持,充分调动基层治理机关和社会力量,从而激活基层行政治理活力,推动本应由基层吸附的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止于未诉,实现法庭从“办案型”向“治理型”的深刻蝶变。
【正文】
在城市基层治理的微观单元里,“民生小案”往往折射着群众的急难愁盼。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作为城区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看似只是几百上千元的物业费账单,实则牵动着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和谐稳定的“大动脉”。
面对这类易发多发的“小案”,派驻各个街道综治中心的“老法官下沉服务队”如何破题?
一、阵地前移,纠纷息于未发
“示范区法院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置调解室的做法非常好、非常有必要……我们衷心感谢示范区法院方便当事人、为群众办实事的做法!”近日,一封来自某物业公司的感谢信送到了我院驻城西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
图示:某物业公司送来的感谢信
此前,某小区多名业主因对物业服务质量存在不满,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存在群体性维权倾向。若走诉讼程序简单下判,极易导致矛盾激化。
图示:派驻城西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工作现场
派驻城西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团队接手后,主动下沉小区开展调研,梳理出物业公司在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的服务短板,引导物业公司正视问题;同时逐户调解,耐心倾听诉求,释明拒交物业费的法律后果。最终,物业公司承诺立行立改,业主当场补缴欠费,一触即发的群体性纠纷被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类案指引,诉求止于诉前
图示:派驻金明池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工作现场
在金明池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团队接手了某物业公司与业主赵某的纠纷。赵某拖欠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7000余元,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赵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调解团队第一时间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拿出同类型已调解成功的真实案例作为参考。
“您看,这类案件的化解尺度是这样的,您的哪些诉求法律支持,哪些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需要另案再诉,咱们得理清。”
调解团队用同类型案件为当事人厘清预期,纠偏了不合理诉求。在深挖业主内心芥蒂后,调解团队又督促物业经理解决业主的实际问题。经多次沟通,双方各退一步,赵某当场支付了4000余元物业费,矛盾在诉前圆满化解。
三、破除误区,契约植于心间
图示:派驻梁苑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工作现场
近日,派驻梁苑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团队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4年的“空置房”物业费纠纷。业主康某收房后因个人原因未装修入住,房屋长期空置,其以此为由拒不缴纳2000余元物业费。调解团队多次向康某释法说理,明确指出:“房屋空置并非法定拒交物业费事由,无正当理由长期欠费属违约行为。”最终,在调解团队的居中调停下,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康某当场结清欠款。
调解绝非“和稀泥”,而是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以此案为契机,调解团队面向辖区居民开展精准普法,大力树立“服务有责、缴费有义、权责对等”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调解等低成本、高效率的途径理性维权。
四、执前督促,纷争化于无形

图示:派驻金耀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工作现场
判决生效后若直接启动强制执行,极易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进一步激化。如何在执前既追回欠费又修补关系?派驻金耀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团队将工作重心前移,做实“执前督促”。
业主杜某拖欠物业费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求。在案件生效后即将进入执行程序之际,调解团队迅速启动“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将杜某约至综治中心。
“案子判了就得履行,如果硬扛着不给,一旦进入强制执行,法院该冻结冻结,该限高限高,钱一分少不了,个人信誉也受影响,多不划算?”在严明法律底线的同时,调解团队又动之以情,讲起物业服务的不易:“安保、保洁、维修,哪样都离不开人,大家都在为小区好,互相体谅体谅。”
经耐心疏导,杜某解开心结,当场主动足额补缴了拖欠的物业费。这起即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通过当事人自动履行画上了圆满句号。
【结语】
让“老法官下沉服务队”扎根综治中心,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法官多跑腿、勤费心,换来的是社区和谐稳定、基层治理活力竞相迸发。梁苑法庭从“办案型”向“治理型”的深刻蝶变,办的是群众小案,暖的是百姓民心,守的是基层治理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