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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剖析寻症结 人大建言献良策

——示范区法院携手人大推动物业治理源头破题

发布时间:2026-03-06 16:46:02


   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202634日,由示范区法院联合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物业纠纷治理专题座谈会顺利召开。

   示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曲肇林,党组成员、副院长靳近,审管办主任蔡依静、行政庭庭长沙玉帅以及示范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副主任李谦、法工委主任陈晓东、城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李雪、区人大代表郭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示范区法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足审判职能,对近年来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复盘。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了当前物业纠纷的主要类型与高发成因,并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示了纠纷背后的深层症结。

   随后,人大代表们结合日常调研与群众反馈,畅谈了在物业治理过程中的感悟与体会。他们指出了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服务意识淡薄、业委会成立难等问题,并就如何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

   针对会议达成的共识,张童院长在讲话中强调,物业公司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必须厘清定位,回归服务本源。物业公司应当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畅通公示公告渠道,确保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透明破解信任危机。

   “解决物业纠纷,不能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必须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会议强调,治理物业纠纷需多管齐下。在司法层面,法院将严格审理物业纠纷案件,梳理现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精选典型案例,为企业经营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参考”,切实起到源头引导作用。在行政层面,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及基层治理部门将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监管职能,推动业委会、物管会的成立,填补业主权利行使空白。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治理方向。一是厘清角色定位。强调物业公司应回归“服务”本源,摒弃“管理”思维,构建和谐互信关系。二是强化监督闭环。通过人大监督与检察建议双轮驱动,推动行政部门履职尽责,构建“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长效治理”新格局。三是创新治理模式。借鉴先进经验推广“红色物业”,依托技术手段提升管理透明度。四是赋能业主自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业委会工作,探索线上投票与公示系统,破解行权难题,让业委会真正成为业主权益的“代言人”。

   未来,示范区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联合人大、住建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常态化的共商共议平台。通过行政监管的刚性与司法裁判的权威,形成治理合力,围绕“让业主安居乐业”这一民生根本,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示范区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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