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涉老司法需求多元升级,赡养继承等传统纠纷与养老诈骗、智慧养老服务等新型诉求交织叠加。豫法阳光开设 “法护银龄 豫守安康” 专栏,聚焦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深挖审判实践经验、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直击涉老纠纷痛点难点,以专业司法力量守护银发岁月,探索老龄化社会司法应对新路径。
八旬老人三递诉状只为“常回家看看”
87岁的刘奶奶又来了。
这是她第三次走进汝南法院三门闸法庭的大门。前两次,她告的是女儿欠钱不还、不付赡养费;这一次,她告的是儿女不尽赡养义务。
接待她的法官心里犯起了嘀咕:这位老人,怎么总跟自己的孩子过不去?
一场场“奇怪”的官司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那天,刘奶奶拄着拐杖来到法庭,起诉一个女儿借钱不还。法庭通知女儿到庭后,母女俩见了面。奇怪的是,女儿否认了借钱的事,刘奶奶也只顾拉着女儿的手说话,对“还钱”的事只字不提。聊了一会儿,两人便相携离开了。
法官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半年后,刘奶奶又来了。这次告的是另外一个女儿,案由是索要赡养费。可女儿到庭后,同样的场景再次上演——母女俩唠了很长时间的家长里短,然后一同离开。
将近一年后,刘奶奶第三次走进法庭。这一次,她把所有子女都告了,理由是“不尽赡养义务”。
三次诉讼,两次“离奇”的和解。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隐情。

“我不是要钱,我是想见他们”
在法官再三追问下,刘奶奶终于说出了埋藏在心底的心事:“孩子们每月都给我赡养费,从没短缺过。可他们太忙了,一年到头也见不着人影。我一个人住在空房子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去法庭告他们,是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来见我……”
说着说着,老人的眼眶湿润了。
原来,那些所谓的“欠钱”“不赡养”,都是老人“编”出来的理由。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次和儿女们见面的机会。
了解到真相的法官,心里一阵酸楚。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像刘奶奶这样的空巢老人,还有多少?
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
法官决定,不再简单地“结案了事”,而是要通过多元调解,帮老人彻底了却心愿。
调解那天,法庭联合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把刘奶奶和她的五个子女都请到了一起。
“孩子们,我今天当着大家的面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不缺钱,可我缺你们。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对着墙说话。我知道你们忙,可我更想见见你们,听听你们的声音……”
老人朴实的话语,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儿女们也红了眼眶。大儿子哽咽着说:“妈,是我们不好,总以为给钱就行了,没想到您最需要的是陪伴。”
在法官的引导下,一家人达成了新的赡养方案。会后,儿子在自家旁边买了两间房,让母亲搬来同住。每天,儿女们轮流做好饭给老人送去,陪她说说话,唠唠家常。
从那以后,刘奶奶逢人便说:“我再也不去法庭给法官们添麻烦啦!”
法律之外的温度
刘奶奶的故事,折射出老龄化社会面临的普遍困境——儿女在外奔波劳碌,父母在家独居空房。当我们忙着为生活打拼时,可曾想过:父母需要的,除了“一日三餐”,还有“嘘寒问暖”?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常回家看看”。
从司法实践看,近年来涉及精神赡养的纠纷逐年增多。许多老人起诉子女,并非因为生活无着,而是因为情感缺失。他们渴望的,不是一纸判决,而是子女的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的第一条就是:“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
孝道,从来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更是情感上的慰藉。蹒跚学步时,是父母的耐心与呵护陪伴我们成长;当他们老态龙钟时,我们是否也该用陪伴回报这份养育之恩?
汝南法院在处理刘奶奶的案件中,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探寻老人的真实诉求,通过多元调解,既解决了法律问题,更温暖了一家人的心。这,正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温度所在。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希望天下儿女,都能在忙碌之余,多回家看看,让父母的晚年生活既有“烟火气”,更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