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产问题历经20年,始终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是人民 法院秉持公平正义,依法履职尽责,最终帮我彻底解决了这桩搁置多年的难题!”近日,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寄信人李某在信中,用最朴实的语言向该院及韩立新法官、闫明明书记员、曹圣晗书记员表达了最诚挚的谢意,并为韩立新法官团队送上锦旗。
这起让李某一家悬心了二十年的纠纷,源于一桩复杂的连环房屋买卖。涉案房屋位于开封市某新村,原登记所有权人为范某某及其配偶张某某。2005年,范某将房屋转让给娄某某,但因故未办理过户。次年,娄某某又将该房屋转让给原告李某的父亲李某某。李某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居住至今,长达十余年。由于历史原因和中间环节的缺失,尽管原告李某一家早已将该房屋视为自己的家,但产权登记却始终停留在原房主名下。
2023年,为了厘清权属,原房主范某某、二房主娄某某与原告李某签订了三方协议,明确了买卖事实及由范某某直接协助李某过户的约定。但是,当李某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手续时,却屡屡遭到拖延和拒绝,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韩立新深知,这类涉及多年、多层交易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更可能激化矛盾。为做到案结事了,韩立新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投入到案件的审理工作中。他带领团队耐心细致地梳理了从2005年到2023年长达18年的交易脉络,认真审查了每一份转让协议、付款凭证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又到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和复杂的法律关系,韩立新法官团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一方面向被告范某某、张某某及娄某某释明法律规定,指出根据三方协议及实际履行情况,协助过户是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各方的顾虑,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韩立新法官团队耐心细致的调解,原本僵持的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书记员闫明明、曹圣晗更是严谨地做好每次笔录和沟通衔接工作,确保调解过程的顺畅高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房主同意配合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至此,这桩困扰了两代人、长达二十年的房产纠纷,在示范区法院得到圆满化解。李某及家人为表达感激和感谢之情,特向院长邮寄一封感谢信,并向韩立新法官团队送上锦旗,为其办案严谨、秉公执法、耐心处理,始终站在人民群众角度解决实际问题表示感谢。
该案成功调解,不仅是示范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更是该院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真实写照。下一步,示范区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不仅有力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