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快看!市法院报告中的“示范区法院元素”

发布时间:2026-02-26 10:13:57


              

    2026年2月9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志军在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报告中的“示范区法院元素”。

   示范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省出口退税案,追回退税款307万元。

   示范区法院积极探索并全力推进“立审执保”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立案庭(含保全联络组)+审判团队+执行团队+保全实施团队”各环节无缝对接的工作模式,并建立政企沟通保护机制,致力于为涉企纠纷提供充足的司法保障。

   在河南省某医药公司与宁波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案中,因宁波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河南省某医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银行存款、房产等常规可供执行财产,但存在出口退税可供执行。然而,被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事追责,其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示范区法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多次与宁波江北区税务局沟通协调,组织干警赴多地开展跨省核查,通过跨部门联动、容缺办理、实地走访还原交易链条等方式,破解多重执行障碍,最终成功追回退税款307万元,为同类涉税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2025年,示范区法院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共受理首执和执恢案件7370件,结案6394件,执行到位27.47亿元,常态化开展“清晨集中执行”290次,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