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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法院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5 09:54:33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示范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参加开封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示范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携带宪法宣传专题展板,来到宝津楼主题广场参与示范区统一组织的“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讲解宪法知识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干警们还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过往群众解答各类法律疑问,号召大家自觉遵守宪法等国家法律,提高自身法治意识。


下一步,示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宪法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融入到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力宣传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全辖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宪法知识的普及与法治精神的传承,促进法治信仰根植民心。





责任编辑:示范区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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