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中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示范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张童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张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多次主持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求真务实,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庭室,明确整改时限,一项一项“对账”,一件一件落实,形成了班子全面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庭室具体承担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不虚不空、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2023年10月十一届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巡视,延伸巡视示范区法院整改不到位情况”方面
1.整改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成员深刻理解“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存在“两张皮”的问题,将政治理论学习同业务研判有机结合,用学习成果指导审判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用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法院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院党组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向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委政府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指向哪里,法院就保障跟进到哪里,保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针对我院涉企业、涉群体性案件多、标的大、关注度高的客观事实,全体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将加大对司法办案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严格责任落实,坚决防止损害法院形象的问题发生。三是强化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派驻纪检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持续坚持列席示范区法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审委会等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制定印发的《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院党组自觉主动带头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完善主动接受监督的体制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强化政治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法院“三重一大”事项、选人用人以及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
2.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点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判决后当事人有疑问的,以分管党组为主、员额法官为辅,给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我院还与50名资深律师合作成立了律师援助评议团,当事人也可从50名律师里随机挑选进行解答。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党组成员接访、约访、下访相结合,有效推动信访积案实质化解。截至2024年8月底,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已化解41件。三是开展图书室全面清查。组织干警对图书室进行全面清查,撤除了不符合规定的书籍,并采购和补充了700余本正面教材。同时,在主楼公共区域及会议室设置党建书架,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有力,思想引领作用有待提高”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严格理论学习制度。重新完善《院党组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做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各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并严格把握程序要求,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谈心谈话。三是严肃落实审委会讨论事项均应全员签字制度。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至今,每次审委会都有全体签字,无遗漏。四是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管和阅核制度,加强对案件的监管和把关。审管办将疑难案件或有信访因素的案件手动标注为四类案件和阅核案件,由院庭长进行监管,并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判决前及时向主管领导、院长请示汇报,增强了院庭长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严格执行政治轮训工作制度。结合法院实际,突出工作特色,采取集中轮训、日常培训、在岗学习、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工作。六是加大对公众号、官网等更新频率。院党组旗帜鲜明地站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大对公众号、官网等更新频率,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至今,微信公众号已更新38篇。
2.发挥职能作用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出台《示范区法院涉诉涉执来访工作办理规范》,畅通信访渠道,督促法官履行办案和信访一体责任,以信访评价制度倒逼办案质量,有效减少涉诉涉执信访案件总量。二是做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培训,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院党组带头深挖问题根源,针对两起涉及我院4名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2次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四是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干警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0余次,为企业进行法律指导。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企业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五是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对于被市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组织业务部门随案随评;分析发还改判的原因,并由分管领导重点讲评,对经评查有瑕疵的案件及时移交督察室、派驻纪检组研究处理,落实错案责任追究。
(三)关于“管党治警不严不实,落实从严要求亟待加强”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教育整顿成果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院领导班子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敢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较真碰硬,切实增强院班子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全面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二是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自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已开展2次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一事一报,持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2024年以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计填报3918条。四是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投诉反映问题渠道,由信访办按流程甄别、分流、核查、办理。对查实的举报问题,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切实巩固纪律规矩意识。五是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组会、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主动将法院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审判执行案件等情况置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监督之中。
2.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对现有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账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银行账户管理过程中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及时纠正。同时结合巡察问题积极反思,为深化贯彻对“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有效落实本单位,院党组按照本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制度进行监督,超过2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审议通过才能转出。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文件,积极整改,整改后按政府采购流程审批,财务管理部门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工作,录入政府采购系统,经一体化系统支付款项。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实不细,“四风”现象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领导班子和全体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二是深入剖析案例,增强自我批评和自我革新的能力。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反思,深刻进行检讨,主动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风险。院党组全体成员重温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坚持兰考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十项要求》的相关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刮骨疗毒,刀刃向内,正风肃纪。党组书记带头自我检讨,提升政治站位,明确“以案促改”工作重点,切实剖析整改。院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剖析管党治警短板弱项,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完善单位内部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确保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各类经费使用进行严格把关,明确津补贴发放范围、条件、标准,确保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内部公告、会议等形式,不断强调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重要性,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严格监督执行,严格杜绝奢靡之风。五是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报销标准,加强差旅报销的严格审查,提高人员报销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严格在差旅报销的政策、标准内实报实销,避免过度报销和浪费。六是加强审核和监督。鼓励内部举报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报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关于“作风建设效果不佳,顽瘴痼疾整治仍需发力”方面
1.立案难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一是落实上级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制度规范。明确立案“容缺”受理业务清单,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最大限度节约立案时间,减少诉讼成本,2024年以来,我院网上立案率均在90%以上。二是加强“不立案”投诉整治工作。定期通报不立案投诉典型案例,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降低投诉数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 执行难情况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面对执行工作的短板弱项,我院执行局持续加压。坚持每周三次早上六点突击执行,利用中午、晚上时间错峰执行。2024年以来,共摸排被执行人638家,拘传154人,拘留18人,履行完毕424件,和解179件,结案1094件,执行到位1.03亿元。二是对终本、终结案件全面摸排,精准核实存在问题。对所有终本、终结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摸清底数,对于不合格案件积极整改,逐案完善,重点对案卷材料、执行通知、财产查询、终本约谈,是否存在已查封未处置财产、是否执行措施穷尽等方面进行评查。三是严格流程管控,加强考核问效。针对执行流程中的重点环节科学管控,严格审核终本、终结案件结案方式是否正确、卷宗内容是否完善等,将终本、终结卷宗质量责任到人。明确超法定审限结案案件的承办书记员该月不得评优的规定,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纳入监管范围,以绩效考核倒逼承办人提高执行效率,推进重点工作。截至目前,我院首执案件总收案数3646件,未结案件2337件,首执案件结案率为64.1%。四是组织执行条线干警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业务培训会议9次。
3.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
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针对历史遗留案件应退未退诉讼费,积极同省财政、区财政请示、沟通,尽快解决。对2024年以来审结案件应退未退的诉讼费用进行集中办理,分期分批退付到位,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已办理退费95件,合计82万余元。
4. 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问题。
一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强化法官的法律底线意识,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司法理念,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审判能力,确保法官能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截至目前共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活动16次。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司法责任心不强、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的法官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先后对10位司法责任心不强、案件事实认定不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等问题的法官、干警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察室联合政治部每周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窗口等重点岗位及重点场所的司法作风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并下发通报。今年以来,已进行督察检查19次。
(五)关于“组织建设缺位严重,素质强警工作仍存弱项”方面
1.党组班子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是梳理干部队伍情况,结合空缺职位和队伍现状,长远谋划,适时进行人员调整配备。同时向上级法院和组织部门反映我院情况,统筹解决。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院共新调整干部12名。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各方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2024年以来,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共召开15次“三重一大”专题党组会议。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相关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不断提升班子成员“政治三力”。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做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覆盖。四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严格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群众工作,党组成员每周分别采取接访、约访、下访的形式,充分倾听群众需求。
2.“人案矛盾”严重,办案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人员力量全力向办案部门倾斜,今年以来,新增2个审判执行团队,院党组秉持“把一碗水端平”的处事用人原则,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动态用人机制,将一批优秀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集中优胜力量打赢攻坚战。对岗位结构进行调整,逐步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队结构,最大化提升整体战斗力。二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90%的案件确定为“简案”,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般在1个月内审结;其余10%的案件作为“繁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加大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制度,提升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率。截至目前,上诉率已达到最高院设定的目标值。
3.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规范书记员的招录、管理和使用,明确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加强书记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集中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完善书记员职业保障、表彰、考核激励等措施,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我院通过“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即秉持“一碗水端平”的公心。让辅助人员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坚持干好干坏不一样,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辅助人员干工作、争上游的激情。营造“一个和睦家庭”的氛围。在工作环境上,示范区法院努力创造一个和谐和睦的大家庭,事事处处营造同志间包容个性、和睦相处的工作生活环境。坚持“一项制度”的管理。每月按照所辅助的法官和执行员办理案件的质效好坏来评定辅助人员的优、良、一般等级。根据等级的不同来确定绩效工资的多少。开展换位轮岗,双向选择,优胜劣汰,实现精兵简政、德才兼备的辅助人员队伍。达到“一种效果”的呈现。通过辅助人员的管理改革,逐步呈现出规范化、专业化,正规化的辅助人员队伍,审判执行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明显。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向纵深发展。针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老大难”问题,将盯紧不放,持续用力抓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23809123;邮箱:kfsfqrmfy.@163.com
中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