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河南高院副院长年万红一行来到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对金明区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调研指导。市中院副院长许新启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金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凤军做了金明区法院维军审判工作的汇报,他指出,在市中院的指导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武装部及驻军部队的支持下,以推进军地平安建设工作为抓手,继续深化和拓展人民法院维军审判工作,延伸维军工作的外延,金明区法院维军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2001年由市中院指定金明区法院管辖市属五区的维军案件以来,金明区法院维军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格落实涉军案件“六快”制度,高质量、高效率审结、执结了一批涉军民事案件。据统计,自2001年至今,金明区法院共受理涉军民事案件148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平均结案周期47天。在所结的148件案件中,调解或撤诉率87%,判决13%。在高质量审结案件的同时金明区法院还针对涉军案件进行了强化执行,保证军队军人军属的实体权益不仅能得到法律实现还要能够把权益落实到位。对涉军裁判后的案件,只要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就应当得到落实。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进行“快立案、快执行”,以保证涉军裁判文书能够有效的得到执行。几年来,我院的维军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部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赢得了驻汴部队、军人军属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赞誉。
年万红副院长对金明区法院维军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金明区法院作为河南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的一面旗帜、一个品牌,对金明区法院近年来所取得的荣誉感到很欣慰,一定要继续扎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责任感、更加高昂的工作精神投入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中,为省法院增光添彩。针对当前涉军维权工作,年万红副院长做出三点强调:一是开拓思路,创新发展。开封作为一座兵城,驻军单位多,这就要求我们有更多的涉军维权意识和责任,维军工作是总体,要把咨询、立案、审理、执行、回馈等涉及维军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活动,统一归整起来,根植于国家核心利益,关注国家根基。二是要求学习借鉴“汤阴经验” 和彰显出自己的做法。这就需要我们法院更新理念,突显出开放性,针对每件涉军案件要求理性思考并注重调解,切实让军属无后顾之忧,也要重视对案件双方平等保护。三是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这就要求我们落实“严肃”制度,一有涉军案件,就要求立刻绷起弦来,作为一项职责来对待,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成立涉军案件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调解,真正做到化解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