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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执结”助“多案化解”

----示范区法院以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29 09:24:34


近日,示范区法院梁苑法庭执行团队巧妙运用执行和解的方式,不仅化解了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还促使当事人撤回了正在诉讼中的民事案件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241初,原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本院。经本院判决,被告公司应给付原告公司货款22万余

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没有机械性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案情被执行人公司调查走访,并多次当面或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了解企业现存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真实诉求。

被告公司因公司经营产生纠纷,前后进行了14次诉讼,案由涵盖了买卖合同、股权纠纷、公司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等。双方因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诉讼费、律师费,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执行干警结合双方纠纷状况,考虑到即使本次执行到位结案,依然无法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矛盾纠纷。于是执行干警灵活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释法明理,为双方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建议,经过多轮的协商,当事人终于放下了成见,双方就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股份交接、公司后续的经营权等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的所有纠纷全部一次性了结正在诉讼民事案件也将撤回诉讼其他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不再申请执行。通过一起执行案件后的顺利和解将原被告公司多年来累积的14起纠纷全部化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双方公司的诉累。

示范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解决最大化实平衡各方利益,助力企业脱困,创造共赢局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示范区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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