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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袁永新副院长到我院调研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29 14:00:59




    10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到我院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兴隆陪同调研。

    袁永新副院长出席了在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并认真听取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和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的情况汇报。袁永新副院长对开封市两级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开封市两级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有认识、有行动、有特色,形式多样,载体较多,效果也较为显著。今后要在增强针对性上下功夫。

    袁永新副院长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贵在求实效,贵在落到实处。首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一定要围绕法院审理的当前一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展开讨论,要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找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扬长避短;法官要树立群众观念,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从走群众路线中,了解中国国情,熟悉社情民意,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一定要与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五除”教育活动相结合,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法治理念的转变带动审判作风的转变。其三,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建设中原经济区结合起来。法院干警要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服务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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