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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需谨慎,“一不小心”被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17 11:27:23


近日,在示范区人民法院门口,一名当事人手持“高效依法执行、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当面感谢与“老赖”斗智斗勇的严法官。


案件详情:在常某申请云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期限为2019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房屋年租金为90000元,2020年至2021年的租金被告已给付50000元,下欠40000元。经法院判决,因疫情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法院酌定免除被告一个月的房租,被告云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常某房屋租金32500元。但云某以疫情导致经营不善原因迟迟不偿还租金,无奈之下,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通过网络扣划系统冻结云某的银行账户并扣划其银行存款17718元,并查封了云某名下的北京现代车一辆。执行法官向云某下发了交车通知书,云某以该车以抵押为由拒不交出车辆,法院人员拘传云某过程中,云某暴力抗法,将法院的工作人员咬伤。鉴于云某恶劣的态度,法院作出对云某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在送拘途中,云某悔过,向法院递交了检讨书,并打电话给其好友陈某,陈某向法院递交了执行担保书,愿意对云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写了保证书。后执行法官多次催要,云某、陈某依然拒不配合,遂法院追加了陈某为被执行人,将陈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作出了对云某罚款1000元,陈某罚款500元的决定。最终,迫于强大的法律强制措施,担保人陈某主动将尾款15182元上交至法院。此案得以全部执结。

法官提醒:想要帮朋友做担保,一定要谨慎。即使要帮朋友做担保,也要慎用“连带”二字。否则,当你朋友无法偿还案款时,你就是法院执行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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