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法院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金明区人民法院在防疫期间采取得力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金明区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办理案件。利用微法院、微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以及微视频的形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暂缓线下开庭和执行活动。线上办案提前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并为当事人宣传防疫知识,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疫情期间,金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不打烊,12368诉讼服务平台工作期间保持畅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立案服务搬到线上,及时、在线完成案件的受理,自2月3日以来,金明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90余件,34件立案通过。
金明区人民法院院党组对本次疫情工作高度重视,想方设法购置一次性医用口罩,84消毒液,酒精,电动喷雾器,红外线测温仪以及一次性手套,为法院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后勤部门为保障院内工作的有序进行,持续做好院内和办公区域的消毒工作,严格做好入院测量体温和入院登记工作。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金明区人民法院派出150名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分包22个社区共56个卡点、参与35个卡点执勤。卡点执勤干警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劝返工作,对过往车辆进行登记、排查、劝导,协助医务人员对来往人员测量体温。并为来往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引导群众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树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在战“疫”道路上,我们多一份支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配合,相信战胜疫情指日可待!